本報訊(實習生 吳鈺)據《赫芬頓郵報》報道,歐盟5月頒佈“被遺忘權”規定時,新聞傳媒業普遍擔心其會對媒體產生負面影響。但根據journalism.co.uk網站報道,這條被認為是隱私權重大勝利的政策適得其反。
  該政策規定,相關用戶提出申請時,谷歌要刪除含有用戶個人信息的鏈接,使公民能保護自身在互聯網上的隱私。《牛津郵報》曾表達過對該政策被罪犯、政客和公共人物濫用的憂慮,但現在的結果卻有點出人意料。
  某男子在商店行竊的鏈接在7月按規定被移除。然而作為對刪除鏈接的回應,網站將所發生的情況以及該男子的信息發佈出來,從而吸引了數以萬計對此事好奇的新讀者。
  “無論誰要求谷歌移除鏈接,看來都沒用”,《牛津郵報》的助理編輯傑森·科里說,“反而會帶來更多關註。”商店行竊事件在最初發佈時只有28個點擊,但在重新發佈後,帶來了超過1.3萬次閱讀。
  據journalism.co.uk報道,《牛津郵報》也是運用這種重寫手段將被移除的信息“還原”的媒體之一。看來,歐盟的規定被利用給事件帶來了更多關註。
  (原標題:歐盟保護隱私新規陷尷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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